各乡镇党委,县直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努力把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,紧紧围绕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牢固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,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》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》《2010—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》的基本要求,结合我县实际,现将县委党校、行政学校2018年春季学期办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班次
1.科级干部培训班(第29、30期)
学制2个月(2018年3月26日-2018年5月25日),培训学员80人。参加对象为近三年未经过党校、行政学院或组织(人事)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培训二个月以上的科级干部(不含乡镇党政正职、人大主席和县直单位正职领导),其中近两年未参加任职培训的新提任或转任的科级干部优先调训。
2. 团干部培训班
学制2个月(2018年3月26日-2018年5月25日),培训学员47人。参加对象为各乡镇、中学团委负责人。
3.“增强发展本领”专题培训班,具体事项另行通知。
二、有关事项
1.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<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>的通知》(杭委组通〔2016〕12号)文件要求,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,切实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责任,建立单位干部培训台账及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,根据“干部选学、单位推荐、组织调训”原则,及时研究确定有关班次学员名单(名额分配见附件1)。选调学员原则上近三年未参加培训的干部优先,若有特殊情况,需以单位党委(组)名义说明理由,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学员。
2.请按照相关要求于3月16日(星期五)下午下班前将参加2018年春季学期干部培训班人员简明登记表(见附件2)纸质版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股(电话:3882382<传真:3848983>)和县委党校(电话:3842313<传真:3993236>),电子版发送至shxwdx2009@163.com邮箱。各中学参训学员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,统一上报。
2.各单位选派参训学员要根据工作实际全面考虑。为了保证学习成效,学员脱产学习期间,不再承担所在单位分配的工作(含会议、出差等任务),如已明确培训期间有特殊工作任务的干部不宜选派培训学习。
3.请各单位通知相关学员3月26日上午9:00准时到县委党校报到并参加开学式。第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为3月26日-30日,其他培训时间另行通知。
4.为严肃培训纪律,参训学员入学后一律要签订《遵守培训纪律、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》。每位党员干部在校学习期间必须积极参加党性锻炼,坚定理想信念和锤炼道德品行,结业之前必须上交一篇党性分析报告。干部在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情况将作为个人评先评优(含年度考核)的重要依据,学员鉴定表存入个人档案。
5.根据县物价局、县财政局《关于中共上杭县委党校主体班次收费标准的批复》(杭价〔2014〕14号),每人交培训费480元、考试费40元、教材资料费150元,现场教学或异地培训费用按实收取。以上费用报到时缴交,由学员回所在单位报销。
6.学员在县委党校培训期间食宿自理,由学员凭票据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。
附件:1.上杭县2018年春季学期干部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
2.参加2018年春季学期干部培训班学员简明登记表
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 共青团上杭县委
中共上杭县委党校 上杭县行政学校
2018年3月2日